当然,若因可归责于债权人的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很难认为担保人此时愿意承接债务人届期清偿不能的风险,此时债权人主张担保权也有违诚信。比如债权人欺诈债务人缔结债务或明知道主合同悖俗,第三人不知而提供保证...
暂无查看:422次2021-04-21 13:26
或还有学者基于被担保债权特定的原则或从属性之违反提出异议:债务人的合同债务与其返还债务并不一致,认定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之存续会违背被担保债权特定的原则。不过,既然这两个债务在当事人之间相当、经济意义相...
暂无查看:406次2021-04-21 13:25
而否定法定优先权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之存续纠结于合同债权和返还之债性质之不同,未意识到二者在当事人间经济意义上等同。对主合同效力之否定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价款请求权以及从属于这一主权利的担保权也消失。比...
暂无查看:360次2021-04-21 13:24
(二)继续性合同 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存续在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领域有着天然的正当性。考虑债权担保之需求,继续性合同的返还可分三种情形。 第一,若当事人各自的给付得到妥当履行...
暂无查看:455次2021-04-21 13:24
第一种是在骗贷时肯定担保权继续担保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债务人骗贷会引起合同解除和基于意思表示瑕疵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之竞合适用,债权人往往不主张无效,以适用《民法典》第566条第3款。在一...
暂无查看:480次2021-04-21 13:23
其实,在主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当事人互负返还义务时,担保权存续的意义并不明显,债权人行使留置抗辩权即可保障债权实现。担保权存续的意义仅在债务人负返还义务时凸显,即债权人先履行但在获得债务人的给付之前合同...
暂无查看:501次2021-04-21 13:21
有疑问的是,主合同解除后债权人可否立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不顾保证人的期限利益。对此,有观点认为不必尊重保证人的期限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暂无查看:483次2021-04-21 13:20
02主合同解除后担保权之存续 (一)《民法典》第566条第3款之法理 依据《民法典》第566条第3款的规定,主合同解除后,原则上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具体责任范...
暂无查看:392次2021-04-21 13:20
?同理,真正发挥作用的并非担保合同而是担保权。在意定担保权领域,须由担保合同加上必要的公示措施后才能设立担保权,例如在物保领域,若无必要的公示措施,则单一的担保合同并不能为债权人创设可对抗第三人的受偿...
暂无查看:410次2021-04-21 13:19
摘要:从属性更恰当的表达是担保权从属于主债权,而非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尊重这一前提,通过类推适用主合同解除后担保权存续之逻辑、基于实证法上的个别示例以及受比较法的启发,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在返还清算关...
暂无查看:435次2021-04-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