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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中院方无过错怎么办

发布者:马贵生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4时24分 | 已阅读: 445 | 举报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司法过错鉴定无疑是最重要的。如果司法过错鉴定机构认为医院无过错,患者被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果就可以预测。这几天,有几个当事人都因鉴定无过错进行咨询,包括我自己代理的案件也遇到了鉴定机构认为医院无过错。毫无疑问,此时此刻,律师的专业性显得特别重要了。例如:患者孕11+6周在西安某医院门诊检查,门诊主诉:颈部疼痛伴头疼3天,现病史记录:体温正常神志清。既往史、查体均没有记录。患者B...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司法过错鉴定无疑是最重要的。如果司法过错鉴定机构认为医院无过错,患者被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果就可以预测。这几天,有几个当事人都因鉴定无过错进行咨询,包括我自己代理的案件也遇到了鉴定机构认为医院无过错。毫无疑问,此时此刻,律师的专业性显得特别重要了。

 例如:患者孕11+6周在西安某医院门诊检查,门诊主诉:颈部疼痛伴头疼3天,现病史记录:体温正常神志清。既往史、查体均没有记录。患者B超显示是双侧颈部可见淋巴结。第二天,患者因继续头疼在某生育服务中心治疗,大夫给原告静滴药物治疗,注射期间,患者放射性呕吐两次。当日9点54分,患者因出现意识不清、昏迷,通过120急救送往西安某A医院,行开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侧脑室外引流术。手术顺利,术后一年,患者出院诊断:脑出血、偏瘫(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颈动脉瘤、癫痫(症状性)、脑积水(术后)、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状态)、抑郁状态。案件经过听证会,专家认为医院无过错。很多律师听到这个结果,告诉当事人重新鉴定,但事实上,重新鉴定很困难的。

遇到这种情况,我将整个病历再阅读一遍,找出关键的内容(不懂医学的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询问专业人员撰写陈述书,但这个时候,需根据听证会的争论焦点,自己寻找突出点),与鉴定人员再一次进行沟通。此刻,陈述书的内容就不要重复了,鉴定人员已经掌握,我们必须提出鉴定人员遗漏的观点,从上百页的病历中迅速找出支持患方观点的2、3页病历,说服鉴定人员。如上个案例,我提出某医院在门诊病历中没有血压的记录,鉴定人员认为,医院让患者先去做B超,患者做完B超后,发现正常,可能没有找大夫,故没有血压记录。记着,不要和鉴定人员争论可能还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一旦人有了主观认识,很难用“我认为”去说服。我立即查看了门诊病历,发现体温检查记录,我提出既然已经进行生命体征检查,为什么不量血压?鉴定人员最终认可我的提议,变更了鉴定结论。

    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和复杂性很高,未尸检导致鉴定结论中因果关系不明而败诉的案件也是很多。这个时候,真是考量律师专业性,很多人认为,鉴定机构做结论,律师不重要的,遇到上述情况的这些人案件必然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