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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院方在心脏支架手术中过错分析

发布者:马贵生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5时24分 | 已阅读: 1409 | 举报

申请人王某某诉被申请人某医院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医疗过错鉴定陈述书尊敬的各位专家:患者近亲属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某法院立案审理,以下是我方的陈述意见,请专家参考。一、简要治疗经过:2016年1月1日19点45分,患者因出现心前区疼痛,呈压持续性榨样疼痛,向肩背部放射,伴胸闷,大汗淋漓,恶心,至某医院就诊。心电图示:广泛后壁ST段抬高,异常Q波。体格检查:体温:36.4度,脉搏:89次/分,...

申请人王某某诉被申请人某医院治疗急性心肌梗死

        医疗过错鉴定陈述书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近亲属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某法院立案审理,以下是我方的陈述意见,请专家参考。

一、简要治疗经过:

2016111945分,患者因出现心前区疼痛,呈压持续性榨样疼痛,向肩背部放射,伴胸闷,大汗淋漓,恶心,至某医院就诊。心电图示:广泛后壁ST段抬高,异常Q波。体格检查:体温:36.4度,脉搏:89/分,呼吸:18/分,血压140/90mmHg,发育正常,神志清,精神查,自动体位,查体合作。初步诊断:冠状动脉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2级。入院后遂嚼服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建立静脉通路给予葡萄糖注射液和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20:35分在介入科行冠状动脉造影术和冠脉支架植入术。22:20宣布临床死亡。

二、医方在诊疗中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

患者年龄69岁,高龄,院方未充分告知其手术的风险性和其他替代治疗方案,导致患者家属错误判断病情和治疗方案。

三、院方未尽到全面的注意义务

1、没有询问患者以前是否应用过硝酸酯类药物,所以应在手术期间应密切观测血压和心率(尤其第一次使用),但术中护理产时间没有脉搏、呼吸、血压记录了。

2、异舒吉在使用期间,可出现低氧血症,尤其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导致心肌缺血。患者手术开始后未见血气分析报告,没有血氧饱和度记录,不能对硝酸脂类药物使用提供正确的依据。

3、院方未对患者做肺功能检查,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增高(有感染症状可能性),“低氧血症、肺功能不全和活动性肺部感染”是心脏介入手术的禁忌症。

4、术前未做碘过敏试验,为预防碘过敏,应在术前应用抗组胺药物强的松。

四、医院诊疗中存在的过错

1、院方使用硝酸异山梨酯(异舒吉)注射液和硝酸甘油注射液存在过错

1)术前应给患者使用硝酸甘油,院方未用,不符合诊疗规范。

2)长期医嘱患者19:45分开始静注的硝酸异山梨酯(异舒吉)注射液。但护理记录没有对缓慢静滴标注静滴速度,无法查清滴速是否过快,不排除硝酸异山梨酯滴速过快,导致患者低血压。

3)支架手术前不应同时使用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和硝酸甘油,容易导致低血压症状。

4)硝酸脂类过量可引起严重的低血压,一旦形成低血压必须禁用该药。而长期医嘱患者和短期医嘱是加大剂量使用

5)硝酸脂类剂量必须根据病情变化和临床反应调整,且要检测血流动力学参数(病例未见血流动力学检测),血氧饱和度下降时,应停用该药。院方护理记录中没有调整剂量。相反,增加硝酸甘油和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

6)抢救记录中记载,血压下降,室性心动过速(没有记录数值,若>110)院方继续使用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是错误的

2、注射硝普钠50 mg(与异舒吉等降压药同用可使血压剧降)是错误的。且按照临时医嘱,患者使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注、肾上腺素、甲基强的松龙药物后,22:30分使用替罗非班和2300注射硝普钠50 mg等降压药明显错误。

3、院方在患者血压下降后,仍使用碘帕醇,做介入手术明显不合适,相反有可能碘过敏导致患者血压下降。

4、手术前指明是必要时行冠脉支架植入术。在球囊扩张后,出现慢血流,再造影示血管闭塞以远无血流的情况下,院方应考虑是否行支架植入术。根据病例无法判断血压是否降低,如果血压降低,院方在行支架植入术就是错误了。

   综上,医方治疗过程中未尽到谨慎的告知和注意义务,且医疗过程用药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