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外村人承包村里的土地合同有效吗?

2020-03-0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732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外村人转宝村民已承包的土地,如该土地村民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需备案才有效。如该土地是通过招标形式发包取得的土地,则不需备案也有效。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汤某与何某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承诺。何某辩称合同因未报发包方备案而无效,经查何某所根据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适用家庭承包的土地,而何某出租的是通过招标形式发包的土地,二者属不同性质的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并无转包合同需提交备案的规定,故何某关于合同无效的抗辩不成立,原审法院不予采纳。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90857

  • 昨日访问量

    337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