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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复式公寓后发现房屋内有横梁,能解除合同吗?

2019-04-0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58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如有证据证明房产公司对该情况没有披露,则可以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税费、中介费等费用。

判决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何某要求撤销合同,由星某贸易公司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的主张是否能成立。对此,本院认为:案涉房屋作为公寓出售,星某贸易公司自认房屋层高为3.8米至4.2米,规划一层由其改建成两层销售。从何某一审提供的照片及星某贸易公司二审提供的照片显示,案涉房屋二楼空间有横梁穿过,该横梁的存在客观上影响了对房屋的正常的居住使用,这是属于能决定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屋和房屋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对此,作为出卖人的星某贸易公司应当如实向何某披露,而何某对此予以否认,星某贸易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在签约时有向何某告知该事实,故星某贸易公司应当就未向何某披露影响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何某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认购书及买卖合同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法院判令恢复房屋的产权登记、星某贸易公司向何某返还购房款及占有款项的利息以及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和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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