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最长起诉期限是20年,也就说,你如果现在2026年起诉,也只能起诉2006年之后颁发的宅基地证了,再之前的证,就算颁发有误都撤销不了了。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起诉撤销被告名下的1996年颁发的宅基地证,法院根本没有审理颁发的材料或程序是否有误,直接以已过最长起诉期限20年这个理由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了。张律师提醒:即便颁证时间是在20年以内,行政法院也基本上会以其他的理由,如你与颁证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等理由驳回你的起诉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经审查,1996年6月15日,原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人民政府核发穗郊字第X号《农村(镇墟)宅基地使用证》,载明:使用人姓名李某,宅基地座X村,宅基地面积84平方米,建筑结构框架,层数三层,建筑面积276平方米;等等。原告对该发证行为不服,于2024年11月20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案涉《宅基地使用证》。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根据上述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的法定最长起诉期限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如果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原告对原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人民政府于1996年6月15日核发案涉《宅基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不服,于2024年11月20日才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二十年的最长起诉期限,故对原告的起诉依法应予以驳回。综上所述,裁定驳回原告梁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