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1、看有没有合法报建材料,如果有合法报建的话,也是属于合法建筑,也是可以起诉物权保护纠纷的,不一定必须要宅基地证。2、宅基地房纠纷物权保护纠纷起诉后,法官会主动发函去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取案涉房屋的报建材料,如果能调取到,被告又没有证据证明房屋自己有份,就可以判被告腾房。如果调取不到,那说明你这个房屋都不是合法建筑,如果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相当于变相确权,法院就不会这样干,法院会裁定驳回你的起诉。3、张律师提醒:最好是裁定驳回起诉,这样不收取诉讼费。如果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还要收诉讼费,就不划算了。4、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黄某起诉他人腾房,但房屋没有宅基地证。法院发函规资局调取报建手续也没有调到。故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黄某的起诉。5、张律师再提醒:张律师自己经办的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由于有加建楼层,原告说自己加建时应该没有报建,但法院调取的材料显示有合法报建。原告可能当年自己有签字报建都不记得了。所以有没有报建,有时候真要调取了资料才知道。
判决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由于涉案宅基地现有上盖建筑物系于2014年拆除原有房屋后新建而来,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新建房屋的合法报建手续,本法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查询,亦无该建筑物办理过规划报建手续的相关档案。由于黄某的诉请涉及对涉案宅基地上盖建筑物的变相确权,本院认为在就现有案涉宅基地上盖建筑物合法性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及处理之前,暂不作调处,综上,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 黄某可待相关行政部门对上盖建筑物作出处理后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