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有微信聊天记录或邮件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合同关系,实践中很多合同关系没签订书面合同,只有有证据证明做了事,都是可以认定存在事实合同关系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某珠宝公司聘请某公司为其珠宝拍摄宣传照片,双方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但实施了实际的拍摄工作。法院通过邮件内容确定双方成立事实承揽合同关系。只不过因为费用也未约定,法院采用评估的方法确定照片拍摄业务的收费标准,酌情确定费用为10万元。
判决书节选:
关于承揽合同相对人的问题? 根据讼争双方往来的多份邮件记载,在被催收摄影费用后,碧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2)于2015年7月13日电邮确认,由麦某公司已拍摄产品图片的摄影费用须由承受方支付,单价参照市场价格? 碧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2)再次于2015年7月22日电邮确认,摄影费用需要由合营公司支付,并需要开具有效工商发票? 由此可见,碧某公司知晓涉案照片由麦某公司负责拍摄,并产生相应的拍摄费用,其对于涉案照片的拍摄主体及费用负担主体并未提出异议? 本院据此认定碧某公司委托麦某公司进行产品摄影,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关于拍摄照片数量及单价的问题,综合讼争双方的陈述及碧某公司的经营现状,本院酌情认定每件珠宝需拍摄照片6张? 每张珠宝成品照片则以涉案评估报告结论120元/张计算。涉案拍摄费用为102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