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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那些坑之“逗你玩”

发布者:肖平主任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236人看过举报

       很多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后因一方反悔没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往往会拿着自己和对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找到我们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支付抚养费等,我们想告诉大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其实就是“逗你玩”。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是没有生效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清晰的法条告诉我们,签署离婚协议后一定要去办理离婚登记,否则一方反悔,法院只能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短期内不办理离婚登记,可通过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而非签署离婚协议书。


即使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也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做权利上的懒人,必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依然存在很高的风险

      依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自然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应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等为依据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这意味着,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另一方所有,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就会造成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与事实权利人不一致,一方有可能擅自出售该房屋给他人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而第三方善意取得该房屋,就会致使事实权利人(也就是另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离婚协议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才是王道,否则仍有可能只是“逗你玩”。(备注:很多城市目前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目前大连地区仍需审查,但在不久的来将全国范围内应该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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