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平主任律师 对“家暴”说不,我们能做什么?—肖平主任律师律师网|华律网

大连专业婚姻律师-离婚律师 /继承律师--13130037519

辽宁省十佳律师,大连婚家委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大连市优秀女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只做婚姻家事案件,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对“家暴”说不,我们能做什么?

发布者:肖平主任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251人看过举报

受到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发声。家暴不是家务事,关上房门不能隔出一片法外之地。

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

2.向当地民政部门、妇联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

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公安机关已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将要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都可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经法院签发,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被申请人必须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是,2016年至2017年两年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书共17463份,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最终法院认定存在家暴的比例并不高。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是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这些人的认知能力、收集证据的能力和资源相对较弱。


家庭暴力的取证和认定存在困难,如何解决?


一方面,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提升证据意识,注意保留的证据包括:施暴者辱骂、施暴的录音、视频、短信、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以及需要提交的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等,也可以通过报警记录、询问笔录、妇联笔录、居委会证明等多方面证据将实施暴力者的侵权行为固定下来。


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还应该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向受害当事人提供更多帮助。例如,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上海市多家法院建立了家暴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理案件。据了解,虹口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通道,为涉及家暴案件的妇女、儿童等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立案审理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辽宁 大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130037519

相关阅读

沙马牛牛犯运输毒品罪一案复核刑事裁定书

  • 全站访问量

    76978

  • 昨日访问量

    15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肖平主任律师 - IP属地:辽宁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