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3年3月7日,A就其本案所涉厂房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后出具了保单予以承保,保险期内因发生火灾导致厂房毁损,A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涉案厂房属于违章建筑为由拒赔,双方因此涉诉。
【争议焦点】
1、本案所涉厂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2、若属于违章建筑,能否成为保险标的进而获得保险赔付?
【双方观点】
A:不属于违章建筑,保险期内发生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保险公司:涉案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并非工业用地,建造该厂房时没有经过建筑主管部门审批,违章建筑不能作为保险标的。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1、本案所涉厂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双方都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亦具有相应的价值;2、保险公司在庭审中已确认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对涉案厂房的价值进行了确认,故即使涉案厂房系违章建筑亦不得作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
【律师解读】
本案两个核心的问题是:第一、涉案厂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第二、如是属于违章建筑,就一定不能获得保险赔付吗?关于是否属于违章建筑问题,法院判决以双方均未提供足够证明证明而未进行最终的认定,但法院判决认为即使涉案厂房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亦有其价值,且双方对于该价值在保险合同签订时进行了认定,因此也应当获得保险赔付。
随着大众保险意识的增强,除了人身险,财产险的价值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但保险理赔中会遇到各种障碍,本案财产险理赔遇到的问题绝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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