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9月28日,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健康问询事项包括:被保险人是否曾被诊断或正患有以下任何疾病:良、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癌前病变、肿块、结节、囊肿、息肉......),告知信息显示甲情况仅为“乳腺炎、乳腺增生、盆腔炎、甲状腺结节”等内容,未含有乳腺结节。
2023年5月,甲确诊急性淋巴白血病B型。
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甲投保时未如实告知2021年9月22日体检报告记载的“右侧乳腺实质性结节”既往病史为由解约并拒赔。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涉诉。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人支付保险金15万。
【争议焦点】
投保时未告知乳腺结节,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保险能否拒赔?
【裁判要旨】
首先,本案系网上投保,现有证据难以证明可供甲勾选的“乳腺及妇科疾病”中包含了“乳腺结节”这一选项,也无法证明乳腺结节确属被告的询问范围,难以认定甲在投保时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其次,双方于2021年7月开始沟通投保意向,甲也提交了其2021年9月3日的全套体检报告,并未有可以隐瞒,对于2021年9月22日的检查结果,确实存在一定的疏忽大意,但结合整个投保过程,难以据此认定甲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再次,保险人主张甲未如实告知的是乳腺结节,而案涉保险事故系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未告知事实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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