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杰律师网

专业、勤勉、尽责

IP属地:上海

赵玉杰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保险理赔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2486804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问与答】上海2018年户口强制迁出新规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5日|分类:离婚纠纷 |3843人看过举报


问:房屋出售后,上家拒不迁出户口,新的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强行迁出上家户口?

答: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移转,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因此,根据该规定,房屋出售后,新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将上家户口强制迁出。

问:因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致使房屋权利人发生变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能否依据上述规定申请强制迁出前妻/前夫的户口?

答: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对此种情况没有作出规定,建议遇到此种情况的读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确定。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2486804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15544

  • 昨日访问量

    42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赵玉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