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网络投保模式下如何判断格式条款是否交付?
答:保险公司交付格式条款的义务是其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前提,如果不能证明保单格式条款已交付投保人,其中的免责条款自然就不发生效力。
网络投保模式下,保单条款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和交付,保险公司通常是通过投保网页显示保单条款来完成保险条款的交付。
但是为了促进投保效率,保险公司通常倾向于简化投保流程,比如,保险人仅在网络投保流程中提供保险条款的地址链接,而未将保险条款设置为强制弹出的页面,没有在网页上全文显示格式保险条款,此时即使投保人勾选了载有“已阅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等内容的声明,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曾点击保险条款全文的链接地址,应当认定保险人未尽到保险条款的交付义务。
保险公司在网络投保流程中应设置保单条款主动显示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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