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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卡式保险单业务,保险人是否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分类:保险理赔 |198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A向保险代理公司购买了一张意外险自助保险卡一张,并由该保险代理公司激活。

自助保险卡背面印制的内容载有投保流程,保险公司通过网站上的网页设置,在激活保险卡的过程中,对包括投保须知、保障责任、保险条款等内容进行说明,且对 保险人免责条款有区别于一般保险条款的特别说明形式。

激活过程中,投保人需先阅读保险条款等内容,并在投保声明页面中“本人已详细阅读投保须知和被保险条款,对各项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均已了解并同意”的提示内容下方点击同意并确定后,才能进入后续的激活程序,否则不能激活自助保险卡,无法形成电子保单。

保险期间内A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故认定书认定A驾驶逾期未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A的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保险赔偿金?

【双方观点】

A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应当支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公司: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不应支付保险赔偿金。

【法院观点】

保险公司通过其网站上的程序设置,在投保人激活自助保险卡的流程中,向投保人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起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

本案为自助卡式保险单业务,与完全通过网络订立保险合同不完全一致。保险人通过其网站上的程序设置,在投保人激活自助保险卡的流程中,向投保人履行了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如您遇到保险纠纷,建议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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