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股东出资纠纷】
案件成果:客户重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后,经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江某无可供执行资产于2023年10月13日被裁定终本,借款本息及律师费等债权无法实现。王超律师团队调取某公司工商档案,发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林某100%持股,后林某通过股权转让将160万元转让给马某,但马某受让后始终未实缴出资。团队于2025年7月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要求马某在未出资160万元范围内对(2022)渝0107民初**号判决确认的某公司欠付客户的借款本息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马某同意在16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以(2025)川0116执**号案件于2025年11月18日执行完毕结案。本案终本约两年后通过调解方式快速确认责任、高效执行实现回款,系终本案件以调解破局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