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件成果:客户成都某建材经营部与四川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胜诉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早在2017年9月20日即出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已长达约八年之久,客户早已对回款不抱希望。王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查阅某公司出资记录,发现廖某抽逃出资15万元、冯某抽逃出资15万元、廖某抽逃出资540万元,三股东合计抽逃出资570万元。团队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立案,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后调解结案,客户成功收回全部货款。本案系终本长达八年的陈年旧案通过衍生诉讼成功破局的典型案例,证明了即使案件终本多年,通过团队的专业调查和诉讼策略仍能实现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