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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边界

发布者:刘敏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 |162人看过举报

一、案例索引

肖某银、王某花、李某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案号:(2021)沪0115刑初2228

二、案情简介

201912月中旬,被告人肖某银为非法牟利,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可能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其名下的浦发银行卡、关联的K宝、动账通知手机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他人的银行卡等配套设备一并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人民币600元。

20191230日至202012日间,被害人潘某、丁某某被诈骗团伙以贷款平台贷款需缴纳会员费及保证金等为由,骗去资金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后赃款通过层层转账汇至被告人肖某银提供的上述浦发银行卡内。经查证,自20191219日至202012日,该银行卡交易流水显示转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701,755元、转出资金共计人民币1701,675元。

202013日,被告人肖某银至浦发银行将其银行卡挂失时,发现该卡内有可疑资金人民币21万余元,遂将部分转移至其亲属王某花、李某玉等人账户,部分被其取现后用于个人还债、消费等。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银及其亲属已退赔人民币209,000元。2020323日,被告人肖某银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被告人肖某银退缴了违法所得款。

三、裁判摘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肖某银在判决前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其和亲属退赔了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分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虽然都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有关,但两罪在犯罪行为、主观明知程度、犯罪对象以及法定刑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犯罪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其关注的是对犯罪所得的处理,旨在切断犯罪收益的流通链条。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表现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其关注的是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直接支持。

2.主观明知程度:两罪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相关行为与犯罪活动有关,但具体要求有所不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在明知程度上,前者更侧重于对犯罪结果的明知,后者则更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明知。

3.犯罪对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对象是已经完成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前者是对犯罪结果的处理,后者是对犯罪过程的协助。

4.法定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的法定刑幅度基本相同,但具体适用时需根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五、启示与总结

本案中,被告人肖某银的行为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全链条打击的决心。肖某银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出售相关银行卡及配套设备,为犯罪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等关键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在发现卡内有可疑资金后,又将资金转移、取现,试图掩盖资金来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案的判决警示公众,任何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无论其直接参与犯罪的程度如何,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对于发现的可疑资金,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肖某银及其亲属积极退赔违法所得,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刑事责任,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的从宽处理原则。

综上,打击信息网络犯罪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既要强化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要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抵制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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