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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中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3日|分类:劳动工伤 |270人看过举报


工伤中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则武汉劳动纠纷案例,伍某为了赶工期,一大早赶到某大学建筑工地施工打墙,在砸墙的过程中不幸被倒塌的墙体砸中,过了很久才被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对伍某检查后,发现其伤情较重,需要做开颅手术,但手术费对于这个农村家庭来说如同天价。

    接受代理后,武汉劳动律师了解到伍某是在某大学食堂改造项目建筑工地受伤,于是他找到了该校的领导沟通此事,但是走访后却发现当事人伍某并非该大学雇请的建筑工人。经过调查,武汉劳动律师发现某大学将这个施工项目发包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又将这个施工项目转包给了李某,随后李某又将工程再次转包给了张某,其中伍某经朋友介绍到张某手下做事,并不知道这个公司的存在。

    一边是与日俱增的医药费,一边是复杂的劳动关系。为了尽快让当事人家庭拿到钱支付医药费,以缓解燃眉之急,武汉劳动律师代表当事人与甲公司多次协调,甲公司开始支付部分医药费,可是远远不够,随着医疗费用的逐渐增加,对方表示不再承担工伤责任。当事人家属希望甲公司支付十几万赔偿金,但是甲公司却不妥协,他们表明伍某自己公司的员工,应该是找当时雇他的包工头要赔偿。

    武汉劳动律师:这起案件最主要的关键点就是确定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重要条件。但甲公司作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和施工方,与伍某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从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武汉劳动律师以甲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新世界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伍某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我是武汉劳动律师——张律师,有遇到此类纠纷的可与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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