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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诉讼时效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331人看过举报


债务的诉讼时效

中国人传统观念——欠债不过年。每当临近农历年,是一个各种讨债的高峰,那么遇到钱特别难要,但是又担心过了3年的债务诉讼时效,问怎么办?

不得不说现代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普遍提升了,充分体现了法制社会建设的卓越成效。尤其是众所周知的《民法典》的颁行,他们中甚至有人直接拿着《民法典》第188条来问的。那么武汉债务诉讼时效过了3年是不是就真的不能追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即使已经过了3年,债权人去起诉,法院还是应当受理的,而不能以已过3债务诉论时效为理由拒不立案。审理和判决过程中也不能主动据此为理由判决债权人败诉。当然,如果欠债一方在法庭上以此债务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那么这个也就真的很难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了。

据一些法律专家解释,这样规定的假设前提是大家出来混都是要脸的,大家只会就在债务中有哪些实质上的争议,如产品是不是合格啊,是不是按期交付啊,质保问题啊等等进行争辩。想必一般都不会有人在法庭上以债务诉讼时效为理由进行低下人品的抗辩。但是以笔者20多年的江湖经验来看,这种不要脸的人其实是蛮多的,所以建议各位债主还是不要冒这个风险。

其次,建议无论是还不还,还是有没有能力还,都要要求债务人配合做个对账工作。双方对债权债务做个核对和认定,最好对归还日期也有个约定,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债权人好好保存。对于有些拒不配合对账的,或者实在量大复杂来不及对账的,就先以邮局挂号信形式寄出对账单,将挂号信和对账单的存根妥善保存。笔者以前长期从事财务总监工作的时候,每年都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年末结账的重点事项来抓。

再次,对于员工借款,这个在每个单位都难免发生,建议要求员工在年底进行一次归还,哪怕对备用金类的再打新的借条重新借出。这一方面规避了所谓3年诉讼时效的风险,同时也可以减少资金被员工挪用甚至贪污侵占的风险。即使有些员工借款正好办事办到一半,没有办法还了再借,那么也建议经过领导特别审批后采取新借条替换老借条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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