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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的认定

2021-12-22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2日|分类:劳动工伤 |410人看过举报


劳动工伤的认定

    武汉劳动案例一,一家公司下设三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共用一个厂区。被其中一家分公司招聘到公司厂区内负责仓库管理的陈女士,还没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便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陈女士想申请工伤认定,但三家分公司均以自己没有法人资格为由,否认与陈女士存在劳动关系。

    本案中,正因为陈女士不能确定自己与哪个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导致自己被“踢皮球”。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总公司必须对分公司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陈女士可以直接要求总公司担责。

 

    武汉劳动案例二,谭女士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3月,谭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全部责任,谭女士认为自己可以认定为工伤。公司却拒绝申请工伤认定,理由为谭女士不是公司员工。

    职工获得工伤待遇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谭女士可依据搜集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公司的证件,公司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

    该案中谭女士利用这些证据可申请工伤认定,若工伤认定机构因证据不足中止认定,她还可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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