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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律师

2021-05-0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258人看过举报


广州二手房卖家答应了阴阳合同又反悔,要支付违约金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卖家即使答应了阴阳合同网签,帮买家多贷款,因该行为是不合法的,也可以随时中止,要求按真实价格重新网签交易。如买家不同意,则卖家也不构成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邹买家主张陈卖家承担支付违约金80000元的法律责任是否成立。

就此,本院认为,诉讼中双方确认就案涉房屋交易先后签订两份不同交易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且邹买家拟通过虚假售价239万元的合同办理案涉房产交易的网签及银行抵押贷款手续。双方当事人所实施的该项房屋交易行为实属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明显违反银行房贷政策和诚信交易原则,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该项交易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相应陈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拒绝继续以虚假报价合同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不存在过错。反之,在陈卖家明确提出可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继续办理网签过户手续后,系邹买家自身不同意继续交易,故法院认定案涉房屋未能完成交易的过错在于邹买家并无不当。邹买家要求陈卖家承担违约责任,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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