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房即将拆迁,合同无效后能要求赔偿拆迁损失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卖家已经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则赔偿时可能考虑拆迁补偿权益的金额(如拿钱,则容易计算。如拿安置房,则很难计算金额,无法参考)。如卖家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则缺乏参考依据,无法参考。
判决书节选:
虽然黎买家提出涉案房屋所属地块已开始征地拆迁,但其并无举证证明陈卖家已就涉案房屋的拆迁问题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故黎买家主张按照沧联经济联合社公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沧联社区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其11228701.95元,缺乏参考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