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广州宅基地房专家律师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租赁合同解除时,把钥匙快递给出租人算交房了吗?

2020-12-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1121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不算。房屋的交还,不单单指交回钥匙,还包括清空物品,交清管理费、水电费等。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把钥匙快递给出租人,被门卫签收,法院就不认定已交房,仍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日期认定为交房日期,之前都要支付租金。

判决书节选:

刘承租主张其将律师函、钥匙寄给梁出租,该快递签收为他人收”,收件人地址为涉案厂房门卫或保安亭,并不是梁出租身份地址,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梁出租居住在涉案厂房处,因梁出租已将涉案厂房交给刘承租,201811月厂房仍在刘承租的占有使用中,刘承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梁出租本人收到律师函及钥匙。交接涉案厂房事宜,并不是仅仅寄回钥匙就可以全部完成,且即使刘承租确实寄出钥匙,仅将钥匙寄往涉案厂房保安亭也是不安全、不合适的,因此对刘承租主张其已向梁出租寄送律师函及于20181114日对厂房完成交接,法院不予认可。故法院认定解除《租赁协议》日期为庭审之日即2019325日。刘承租使用涉案厂房的租金理应支付,刘承租应支付自2018111日至2019325日的租金。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与承包合同,储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499530

  • 昨日访问量

    479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