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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擅长各类合伙协议纠纷律师 合伙协议效力咨询

2020-07-2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422人看过举报


广州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合伙关系有效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判决个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有效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合伙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依据协议而形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民事法律关系。从合伙主体角度划分,合伙可分为公民之间的个人合伙、企业之间的企业合伙以及公民与企业之间的混合合伙。《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与公民之间形成的合伙关系即个人合伙,也规定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合伙关系即合伙型联营,对于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合伙关系未作规定,但根据合同自由及鼓励交易原则,在混合合伙未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有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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