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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什么是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有什么效力?

2016-01-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327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是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张律师(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二、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

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二手房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

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

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

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有的销售方仅以口头表示同意,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讨还,所以为避免麻烦,最好都以书面形式约定;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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