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属于职务行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如下面这个案件,魏某签订认购书并缴纳10万元定金后,当天晚上回去就向销售发微信,说不想买了想退房。并在第二天去与销售现场沟通退定金并录音,录音中销售表示定金可以退。后开发商拒绝退定金,并称销售人员无权代公司作出承诺,魏某于是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定金可以退,属于职务行为,对公司有约束力。最终,二法院判决10万定金退还。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关于恒某公司应否退回定金的问题。根据魏某提交的录音录像证据,恒某公司销售人员在2024年7月21日的沟通中明确作出同意退还定金的意思表示,且该沟通围绕退款流程、时间等具体事宜展开,表明双方已就解除认购书及退款达成合意。恒某公司虽主张销售人员无权代表公司作出退款承诺,但销售人员作为案涉房屋销售事宜的直接经办人,其在履职过程中就案涉定金退还作出的意思表示,构成职务行为,对恒某公司具有约束力。即便销售人员未明确承诺具体退款时间,但其“同意退房”“退款需走流程”等表述已构成恒某公司同意返还定金的明确意思表示,双方退款合意成立且有效。因此,基于双方已达成的退款合意,恒某公司应向魏某返还10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