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关键看离得多远,而且有一定诉讼风险,毕竟每个人对“远”的定义都不一样。如下面这个案件,刘某看房后,一口气买了7套房,签订了7份认购协议。后刘某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说的地铁正上方上盖与实际不符,房屋并不是正上方盖。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宣传的“三地铁汇聚”、“地铁上盖”、“通过电梯直达地铁站”等都属实,并没有虚假宣传。最终,法院判决45万定金不退。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开发商在案涉X项目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首先,关于“地铁上盖”问题。开发商的宣传图册是就整个X项目的宣传,而并非针对某个单一具体的物业。根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显示,X项目位于开创大道以南、X路以西地块,上述地块均规划有地铁出入口,故开发商关于“地铁上盖”“通过电梯直达地铁站”的宣传并未存在虚假宣传。
其次,关于“三地铁汇聚”问题。宣传图册载明“三地铁汇聚:6号线、21号线、7号线二期(在建)”,在宣传图册中亦同时附有线路图,图中载明的地铁线路情况属实,其中6号线、21号线、7号线均途径X项目以西的万达广场附近,万达广场附近的苏元地铁站距香雪站两个站点,故刘某主张的开发商关于“三地铁汇聚”系虚假宣传依据不足。综上,本院认为,刘某主张开发商在案涉X项目中存在虚假宣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案涉七份《认购协议》实际上已于2023年11月17日解除。由于双方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原因在于刘某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故开发商收取的定金45万元可作没收处理。综上,判决驳回刘某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45万元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