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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品牌公司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了,加盟合同能解除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78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除非能证明被处罚给自己的经营业务造成了实质影响。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商主张公司商标未注册,不符合两店一年,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故自己有权解除合同,法院都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合同解除的归责问题关于“两年一店”的问题。本院认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关于特许经营备案及“两店一年”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广州茶某公司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不具有“两店一年”资质,不影响涉案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其次,关于符某认为广州茶某公司不拥有相关特许经营资源并隐瞒有关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涉案合同约定广州茶某公司授权符某使用的是茶某”品牌,符某的现有证据未反映其在正常营业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或其他权利人对其使用提出异议,符某的现有证据也未能反映其因授权品牌的问题而影响其正常经营。第三、虽然茶某公司因虚假宣传其专利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但现有证据未反映给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符某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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