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人不会买这种部分产权的法拍房,所以此类法拍价格特别低,一般是商业团队拍买此类房屋。如下面这个案件,张某的老公因欠债,其一般房屋产权被拍卖。被李某买下,登记为房屋共有人。李某成为房屋共有人后,先是提起了房屋占有使用费纠纷,但最终法院以张某已经腾空两个房屋,且给李某配了钥匙,不影响李某使用房屋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于是李某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要求拍卖房子。法院受理后,认为可以拍卖。张某提出先评估房屋价值,如果价值低,其愿意购买李某的房产份额。法官进一步询问,是否如果评估了,你就一定买。张某不置可否。最终,法院认为无需评估,直接拍卖,张某如果想买份额的话,直接在拍卖程序竞拍就行。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李某与张某各持有A房的50%产权份额,系该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根据《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的规定,现张某未能举证证明其与李某曾约定不得分割A房,则李某作为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A房,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的规定,现李某和张某未能协商确定分割方式,A房亦无法实物分割,故李某主张以拍卖、变卖方式出售A房并分割售房款,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至于李某主张拍卖时应将房屋清空以交吉方式拍卖、变卖的诉请,房屋的拍卖、变卖方式应在执行阶段解决,故本院对于拍卖、变卖方式不予处理,李某可在本案执行阶段主张权利?
张某申请对A房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表示视评估结果考虑是否以评估价格购回李某持有的50%房屋产权份额? 鉴于在本院补充询问下,张某未能明确表示同意以评估价格购回李某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即该评估价格不能作为本案审理依据? 且若张某拟购回A房另一半产权,其可在房屋拍卖时参与竞购,即A房的拍卖、变卖未损害张某的权利? 因此,本案无须进行房屋价值评估,本院对张某的评估申请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