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2个月左右,具体由法官酌情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延期交楼385天,购房人起诉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开发商辩称疫情导致延期交楼,请求不予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一审法院审理后扣除1个月逾期交楼的时间,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个月太短,该判扣除2个月。
判决书节选:
关于逾期交楼的责任承担问题? 东某公司上诉主张,东某公司之所以迟延交楼,系因疫情因素导致案涉楼盘停工、进口装修产品延期到货、工人静默管理被隔离等? 对此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4条规定,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变更? 本案中,案涉合同签订于2019年9月即新冠疫情尚未爆发时,东某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时,就新冠疫情对案涉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无法预估?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前,上述时间段客观上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时间段内,依本地疫情防控对案涉商品房交付的实际影响,本院酌情确定将东某公司的交房时间延期两个月,即将2020年10月31日的交房时间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审法院只酌情扣减一个月,过于严苛,本院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