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失效了。广州市在90年代进行过换证,截止日期是1992年底,居住在港澳台和国外的,截止日期是1995年底,过了这个期限没有申请换证的,很可能已经失效了。当然,如果现在最新的查册表查出来还是登记在你名下,则就还是有效,以最新的查询登记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潘某凭借1953年的土地房产证提起物权保护纠纷,要求别人腾房。法院于是发函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询问该证还有效不。规资局回复无效了,法院于是判决驳回了潘某要求别人腾房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本院于2023年3月3日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要求核实“1.落款时间为1953年10月30日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目前是否仍然有效2.涉案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以及有无进行权属登记3.涉案房屋有无进行权属登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4日作出《复函》,称“一、根据《广东省土地证书颁发办法》第六条‘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领(换领)土地证书,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办理……’;第九条‘领证(换证)工作截止于1992年底。当事人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的,换证截止期限延长至1995年底’;第十条‘……逾期不办理领证(换证)手续又不申请暂缓办理的,原批准用地证件或土地证书作废,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来函附件1提供落款时间为1953年10月30日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已失效。二、根据来函提供的涉案房屋位置信息,经核查,涉案房产所在土地为集体土地,已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证号为从集有(2012)第X,权利人为从化市某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经查档,涉案房屋无权属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