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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某子女垫付了医药费丧葬费墓地费能要求分摊吗?(继承纠纷第145讲)

2026-07-1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 |17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即可以要求在遗产中扣除,也可以要求各继承人分割遗产后再分摊。至于分摊金额,一般情况下应各继承人均摊,但如果某继承人财产分得多的情况下,法官也可以酌情让其多分摊一点。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去世后,张大女主张自己垫付了父亲的医疗费、护理费、购买墓地等费用约50万元,要求后妈和弟弟分摊。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可查明张大女的确有垫付费用,但金额无法具体查明,法院酌情认定为32万元。本应由各继承人均摊,但考虑到后妈与父亲生前签了夫妻财产分配协议,后妈分割了较多夫妻财产,故酌情认定后妈多分摊一些张大女垫付的费用,分摊40%,其儿子分摊20%。

判决书节选:

   关于张大女、张二儿主张张大女为张父支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购买墓地等费用的认定处理问题? 经审查,根据张大女与张父生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张大女与张三儿、王现妻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本院认为张大女确有就其垫付张父的医疗费用问题、护理费用问题、购买墓地的费用问题等与张三儿、王现妻进行过相关沟通交流,各方实际上也认可张大女有垫付一定的费用且同意最终会在卖出案涉北京房产的出售款中予以返还,但考虑到本案中未有充分证据显示各方对于垫付上述相关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各方的返还数额曾有明确达成过一致意见,同时考虑张三儿、王现妻在张父生前、死后也有付出一定费用,再结合审查张大女、张二儿现提交证据显示的其垫付费用的相关情况,以及考虑张大女作为张父的女儿,部分费用也存在其系出于孝心自愿出资赡养父亲张父等情形,本院现酌情认定张大女可以就其中的32万元向本案各继承人依法主张返还?

   本案中,张大女未选择先从遗产中返还其垫付的相关款项再就剩余遗产进行继承,而系选择要求各继承人按比例偿还? 虽然本案各继承人均系按照法定继承均等继承张父的遗产,但考虑到张大女垫付的一部分费用系发生在王现妻生前,且当时王现妻与张父系夫妻关系王现妻对张父本身就具有扶养的义务,同时张父生前有将签订协议书将相关房产和车位中属于其所有份额均约定归王现妻所有,基于上述情形,本院酌情认定就上述本院认定张大女的垫付费用32万元王现妻应当适当多承担部分支付责任,即王现妻承担40%款项的支付责任,其余三继承人各自承担20%款项的支付责任?     综上,本院认定王现妻需支付张大女128000元,张三儿需支付张大女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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