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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继母份额不足三分之二能起诉分割房子吗?(继承纠纷第155讲)

2026-07-1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 |4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况下,即使份额不足三分之二,也可以起诉分割房屋。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去世,后妈起诉两个继女,要求分割房屋。两继女主张后妈的份额达不到三分之二故无权起诉分割,法院就不同意,认定后妈有权起诉分割。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李现妻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析产分割的主张是否成立,本院分析如下:关于李现妻有无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系关于共有物处分、重大修缮和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规定? 对于共有物分割原则及请求权问题,《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已作出明确规定,即“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故肖二女以李现妻所占案涉房屋产权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为由,主张李现妻无权请求分割案涉共有财产,理据并不充分,对于李现妻请求分割案涉房屋的主张是否成立,应依据前述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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