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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间宅基地互换后反悔,能起诉无效吗?(宅基地纠纷第161讲)

2026-03-1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31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互换协议是有效的,相当于买卖。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同村村民之间的兄弟俩宅基地互换协议有效。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郑哥郑弟签订的《屋地交换协议书》是否无效,郑弟是否需要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宅基地返还郑哥?对此,本院分析如下:

    从查明事实可知,郑哥郑弟为兄弟关系,现两人仍为案涉土地所在村集体组织成员?根据郑哥提交2013年1月1日签订的《屋地交换协议书》显示,该协议书上由作为家庭户主的郑哥郑弟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家庭成员签名以及见证人员签名,足以证明为郑哥郑弟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郑哥虽提出上述协议为倒签,但其与郑弟并不否认2013年间存在互换宅基地及房屋事实。由于宅基地可在农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故该《屋地交换协议书》并不违约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至于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可由村集体组织进行处理,本院不予调处。结合互换后郑弟原宅基地上房屋被认定为郑哥的危房被拆除,而郑哥原宅基地上房屋由郑弟拆除并先后建成三层楼房的事实,可认定郑哥郑弟两方已实际履行了协议约定,为此,本案郑哥诉求确认其与郑弟签订的《屋地交换协议书》无效,且郑弟18宅基地返还郑哥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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