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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继承人将房屋卖掉了还能要求分割吗?(继承纠纷336讲)

2025-12-2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129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买家是善意的话,就不能要求过户回来了,不能要求分割房屋了,但可以要求分割售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丈夫去世后,法院就判决妻子将售房款的八分之一支付给丈夫的私生子。

判决书节选: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某某街11号2301房的房屋? 该房屋原登记在陈母名下,于2024年7月6日由陈母对外出售? 王某某认为陈母、王大女、王二女在其起诉后恶意转移财产,应当少分或不分? 法院认为,首先,王某某在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时并未要求分割2301房,其于2024年10月10日才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该房屋,此时陈母已将房屋出售,从时间顺序来看陈母不具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意图? 其次,王某某起诉时无相应的证据或法律文书证实其与王父有亲子关系,其是否属于王父的继承人尚处于不确定状态,陈母并无为妨碍王某某的利益而特意出售房屋的必要? 最后,2024年广州市房价下行趋势明显,陈母称因遇到买家愿意以合适价格购买所以出售该房屋,符合常理? 而且,从该房屋的面积和售价来看,也并未明显低于市场价值? 综上,王某某认为陈母、王大女、王二女在其起诉后恶意转移财产,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陈母提交的证据,出售房屋的净收益为235万元? 该部分款项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转化而来,其中二分之一由陈母享有,剩余二分之一作为王父的遗产由陈母、王大女、王二女、王某某等额分割,即王某某应获得的遗产为2352000元X1/8=294000元? 根据陈母提交的《买卖定金协议书》,出售房屋的收款方为陈母,故陈母应向王某某支付折价补偿款29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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