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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纠纷66讲:不服征收前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怎么办?

2025-09-22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359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有意见可以提,如果是合理合法的意见,可以与征收部门充分协商核查处理。如果征收部门认为你的意见不是合理合法的意见,则可以直接采取见证、公证等方式留存、书面告知调查结果,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2025年广州市白云区某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节选:

第四条土地现状调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征收实施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查、测绘、清点,并组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或者不配合调查确认的,应当进一步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充分协商。对不配合协商或者经协商后不配合调查确认的,征收实施部门应书面发出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书、敦促确认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通知书。经协商和书面告知后仍无法确认或者拒不确认的,采取见证、公证等方式留存协商、书面告知和调查结果的记录,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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