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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282讲:继承析产宅基地房份额后,能追讨之前的租金收益吗?

2025-08-2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294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之间对于房屋的继承份额可能会产生争议,通过打官司后才能确定各自所占份额。确定份额后,很自然又想到房屋之前的租金收益,也应按照份额来分割,就很可能需要再打一个租金追讨官司。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之前租金的金额大小,如果很小,则从家和万事兴的角度来说,法官很可能就不处理了。如果金额较大的话,法官就会判决从父母都去世后3年(诉讼时效3年)的租金按继承份额分割。如下面这个案件,兄弟姐妹打官司要求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并要求按继承份额分割父母去世后的租金收益。法院判决继承份额后,认为租金金额不大,判决对租金收益不再重新分配。

判决书节选:

    至于某号房屋在20231月至20247月期间的租金收益,钟二儿等五人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及收租金手记账,显示该期间的租金收益仅3万余元,按照钟大儿所享有的份额,其仅分得3000余元,数额不大,同时考虑到503房在两被继承人去世后也一直是由钟大儿在居住使用,故法院考虑到钟三儿的出资情况以及作为出租方所承担的租赁管理职责等,对该期间的租金收益不再予以分配。对于此后的某号房屋的租金收益,各方可按照各自的继承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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