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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356讲:复印件能笔迹鉴定吗?鉴定不出来需要交鉴定费吗?

2025-07-24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383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复印件也可以试一下鉴定,但不一定能鉴定出来。且即使鉴定不出来,鉴定费也是要缴纳的。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有一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要求别人给确定性答复的心态,下面这个案件可算是给大家好好上了一课: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得到确定性的答复的。张卖家要求张买家(已去世)的儿子将宅基地房交回给自己,张买家儿子却拿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主张房屋早就卖给了自己。张卖家认为合同上不是自己的亲笔签名,于是起诉后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但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鉴定机构选出来后,表示可以试一下,但不承诺结果。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由于笔迹有多处一致,但也有多处不一致,当事人无法提供检材原件,故不能出具确定下意见。鉴定费3600元由张卖家缴纳。

判决书节选:

    本案中,张卖家主张张买家儿持有的200828日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张卖家签名并非其本人真实签名。诉讼中,张卖家以《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为检材申请鉴定。经张卖家申请,法院摇珠选定的广东文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则认为检材和样本签名呈现的符合点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同时,也呈现一定数量且质量较高的差异特征,加之样本条件尚有局限,经补充未能得到改善检材与样本两者之间差异特征未能得到合理解释,依据现有笔迹特征的反映情况,不能出具确定性或非确定性的鉴定意见,故认为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张卖家本人的签名。鉴定费3600,由张照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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