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223讲:邻居装修宅基地房使自己的房屋装修受损能索赔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是可以,就是评估费比较高,当然评估费是申请人先垫付,最终谁输谁承担哈。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大家参考:江某装修房屋,导致邻居陈某的宅基地房装修受损,于是陈某起诉赔偿。法院受理后,陈某申请对房屋目前的装修价值、重新装修的费用和家具损失这三项进行评估。评估公司评估出来目前的装修价值9773元,重新装修的费用为65152元,家具损失为8060元。陈某支付了评估费2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重新装修的费用和家具损失共62406元,评估费按支持的比例由双方承担,原告承担5000元,被告承担15000元。
判决书节选:
本案审理过程中,委托了广州市华某公司对503、504房的房屋装修损失和屋内家具损失、重新装修费用进行了评估? 2023年6月27日广州市华某公司作出评估报告书,认定,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某503、504房屋装修损失在评估时点下总价为9773元,重新装修费用为65152元,屋内家具损失为8060元? 为此,陈原告支付了鉴定费20000元?
法院认为,关于江被告应否赔偿陈原告损失的问题? 根据查明,涉案房屋现状系在江被告装修后出现,且根据2021年3月21日陈原告将涉案房屋因施工造成的损坏的现状发送给江被告后,并表示“以上为3月21日现状,答应的完工严重超期,请马上恢复原状并交付给我出租使用,严重影响我出租和经济收入,请快速处理”,江被告并未提出异议,由此可见,江被告应对涉案房屋的部分装修及物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评估报告是否有误、重置价格与评估价格是否存在竞合的问题? 根据陈原告的诉请,其系根据评估报告评估的房屋装修损失9773元、装修费用54346元、家具损失8060元向法院起诉?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认定? 陈原告诉请江被告赔偿陈原告装修损失、家俱损失、重新装修损失。评估报告认定:“重新装修费用是对装修重新建造装修所投入的费用的评估,即标的重置价格,装修项目共28项,在评估基准日评估价格共计65152元;装修损失价格的评估是对重置单价进行折现至评估基准日状态下的价格,因涉案房屋原装修使用至评估基准日已有20年,故至评估基准日上述28项的成新率为15%,即装修损失价格为9773元(为65152X15%)? ”从上述评估报告内容可知,陈原告的诉请等同于要求江被告将涉案房屋内受损的项目重新装修好后,还需赔偿原旧装修,即对同一标的既主张恢复原状的费用,又主张赔偿损失,显然属于重复主张,不应得到支持?涉案房屋仅是部分装修受损,陈原告主张实质上系对房屋装修损毁部分的修理、更换费用,故本院支持陈原告按照基准日的重新装修价予以赔偿? 经核算江被告应赔偿的具体数额为:62406元(54346元+8060元)?
关于评估费的负担? 应按照双方胜败诉数额负担,经核算江被告应承担15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