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宅基地纠纷77讲:广州宅基地房拆旧建新时未报建,能起诉确权腾房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48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未报建的话涉嫌违建,需先经行政部门处理,处理前法院不受理相关民事纠纷。张律师提醒,此处的行政部门处理,就是城管部门处理。要么认定是违建拆除,要么补手续补费用补办报建手续。实践中很少真的处理,所以此类案件的民事纠纷就暂时打不了官司,需等确权结束后看新政策如何处理再看。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凭宅基地证是自己名字,起诉他人搬离。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已重建且未报建,涉嫌违建,不属于民事处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裁定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萧某以其为涉案房屋的产权人为由起诉要求陈搬离涉案房屋并支付使用费而引发的纠纷。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白云区号宅基地房屋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登记权属人为萧某,该房屋被拆除后在原址上进行了重建,重建后的房屋结构与面积与原登记载明情况完全不同且并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萧某起诉要求陈搬离涉案房屋系变相要求对该新建房屋进行确权,由于房屋尚未经当地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合法,本案应由行政部门先行处理,待行政部门作出结果后,萧某再行提起诉讼,裁定驳回萧某的起诉?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639085

  • 昨日访问量

    394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