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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178讲:夫妻离婚后签订协议,约定再婚就返还房产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4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无效。协议约定再婚后就返还房产,属于以财产干涉婚姻自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条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夫妻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妻子,由妻子带孩子居住。离婚后,双方又签订协议,约定如妻子再婚,房子就要返还给丈夫。后妻子再婚,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条款无效,判决驳回丈夫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公民有婚姻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李父黄母签订的《协议书》约定黄母再婚后将广州市天河区房返还给李父并配合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的约定,实际上是以财产干涉黄母再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为无效条款;其余条款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为有效条款?李父要求黄母返还房屋产权的诉求,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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