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这两种协议实践中有一定的混同性,有些协议比较难区分,需要法官根据证据和案情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协议属于家庭成员针对回迁房的居住权和使用权进行的约定,不属于赠与合同,属于分家析产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判决书节选:
卢大儿、卢二儿主张案涉协议属于赠与合同,在交付租屋津贴和回迁房屋居住权之前有权单方撤销协议,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系家庭成员内部因拆迁获得安置房屋而签订,卢二儿也确认卢三女在其被拆迁房屋上加建半层用于居住,由于协议内容系针对房屋居住权,且考虑到协议签订背景,该协议具有一定的分家性质,并非无偿赠与,故卢大儿、卢二儿诉请要求撤销案涉协议缺乏法律依据,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