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仍然无效,根据房地一体主义,房与地是不可能分开的,所以无论怎样约定,都是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协议无效。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李买家非广州市花都区某村的村民,故其无权享有该村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通过买卖行为变相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本案中,李买家与李卖家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虽然系关于涉案房屋的买卖,但是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因此李买家与李卖家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应属无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