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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了,无效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赔偿解决?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67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处理此类纠纷注意以下几点:1、没有合法报建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一般认定各占50%过错责任。2、合同无效后,一方产生的损失可要求另一方赔偿,而损失一般都是承租人这边产生的。如有办公设备等可搬走的动产,搬不搬一般都不予赔偿。如有装修损失,需评估装修价值,可要求出租人赔偿一半。3、其他拆迁补偿款,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由法院酌情确定,法院会尽量平衡双方利益,可能这项支持了,那项就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租赁合同无效,法院就判决装修价值赔偿一半190万给承租人,搬迁费30万全部归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支付一半即30万给承租人。

判决书节选:

    因为涉案场地所在建筑未依法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承租公司出租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属无效,本院认定双方各占50%的责任?关于赔偿损失问题? 现《租赁合同》无效,与涉案场地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属于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损失? 涉案场地已被拆除,相关装饰装修无法被出租人利用,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第九条之规定,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 至于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经法院查明,涉案场地早已纳入征收范围,承租公司使用公司有合理时间将相关动产清空、搬离,未有证据证明出租公司妨碍承租公司腾空场地,出租公司对于涉案场地内的讼争动产灭失不存在过错,承租公司要求出租公司赔偿动产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场地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评估评定涉案场地装饰装修工程现值为3821221,动产现值(含未形成附合装饰装修工程)2747197元?承租公司使用公司为本次评估预付评估费169035元?出租公司应当赔偿3821221X50%=1910610.5,其余损失由承租公司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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