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番禺区带空地承租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60人看过举报


带空地承租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广州郊区很多独栋房屋都带有一大片的空地,此种情况下买卖的话,要注意看卖家对空地有没有产权,是产权还是承租权。产权才可以与房屋一起转让,承租权的话就只能转让承租权。只要空地的权属人没有提异议,这种转让就也是合法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带空地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附属空地的承租权一并转让,卖家不能解除合同。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为涉案《买卖协议》应否继续履行,本院分析如下:《买卖协议》由冯卖家与陈买家签订。合同标的是经合法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及附属空置地。其中,附属空置地由冯卖家承租。由于冯卖家对该空置地不享有所有权,其通过《买卖协议》转让的只能是该空置地的承租权而非所有权。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协议》中也未约定需转让该空置地的所有权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冯卖家在本案中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空置地的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的内容提出异议,阻挠该合同的履行。因此,《买卖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冯卖家主张解除《买卖协议》,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141261

  • 昨日访问量

    322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