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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定代表人离职后能起诉变更工商登记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256人看过举报


广州法定代表人离职后能起诉变更工商登记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该法定代表人跟公司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没有参与经营管理了,就

可以起诉变更工商登记。如下面这个案件,某法定代表人离职后,又给公司当了几年挂名法

定代表人,后其挂名法定代表人也不想当了,就起诉变更工商登记,法院就予以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王某某请求车某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得到支持。本院分析如下:本案中,王某某起诉主张其已从车某公司离职,要求车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再登记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本院认为,首先,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的立法宗旨,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法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车某公司章程亦规定,法定代表人应当行使各项职权。但本案证据显示,王某某已于20202月从车某公司离职,不具备对内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的基本条件。其次,车某公司与王某某签订的《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约定,车某公司委托王某某作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王某某无关;王某某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均为无效决定。根据上述约定,王某某仅系车某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对车某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无决策权。现王某某不愿继续担任车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已丧失继续有效存续的基础。最后,车某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王某某并非其股东,无法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就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议。同时,车某公司的股东也未能就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协商一致。综合考量上述事实和理由,在王某某与车某公司不存在实质关联性的情况下,王某某继续担任车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承担相关责任有失公允,故对其主张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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