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其他财产纠纷,还能起诉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签订离婚协议时,已知道该财产的存在,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双方无其他财产纠纷”,则离婚后再起诉分割,法院一般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如何理解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为“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分割。”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房产和车辆在双方离婚时均已存在,赖女当时知悉或应当知道上述财产的存在,但并未提出有产权争议或搁置再议的意思;结合双方关于其他财产、子女等问题的处理方案,汤男所述该协议是双方关于已有财产状况的简化约定,具有合理性;而离婚后至起诉时已三年有余,赖女并未提供证据证实其曾及时就上述财产的处理和实际使用状况提出过异议,难以认定其属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仅凭赖女的主张就否定双方多年以来的实际情况。 综上,赖女起诉要求分割上述财产,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