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市各类项目合作合同诉讼律师,可以解除合作合同吗

2022-03-3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3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306人看过举报


广州对方有违约行为,自己可以解除合作合同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情况,要构成根本违约才可以解除。一般的违约行为只能要求赔偿,不你能解除合同。至于如何区分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认定标准就是:“严重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实践中还是需要返工自由裁量。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项目战略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法》(已失效,现为《民法典》)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只有在构成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守约方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本案中,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被告已按合同约定对涉案店铺进行管理运营,如进行刷单、市场分析,制作运营计划等,虽被告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淘宝客刷单、刷单失误、怠于对接等违约行为,尚不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其次,原告已向被告支付7月份运营成本、且在费用结算单中签名确认7-9月份费用,亦能印证原告认可被告的运营、销售工作,并承担部分费用。第三,双方合作后,涉案网店销售效果不佳,但《项目战略合同》中并未约定销售指标,被告出具的运营计划亦未对销售效果进行承诺,被告运营涉案店铺仅3个月的时间,销售效果不佳也不意味着构成根本性违约。综上所述,原告主张解除案涉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7333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