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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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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60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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